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精神和《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招生计划、复试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
传媒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考核的基本要求。
表1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考核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备注 |
文学(新闻传播学) |
355 |
52 |
78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251 |
30 |
45 |
表2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考核的基本要求(专业学位)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备注 |
新闻与传播 |
355 |
52 |
78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
戏剧与影视 |
364 |
37 |
56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251 |
30 |
45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
251 |
满足政策条件 |
满足政策条件 |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50%。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数150%的专业,达到B类考生分数线的合格生源资格审核通过后全部进入复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复试。复试比例范围内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复试。
(三)招生计划
表3 传媒学院2024年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研究方向 |
拟招收人数 |
050300 |
新闻传播学 |
不区分方向 |
9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不区分方向 |
25 |
135400 |
戏剧与影视 |
不区分方向 |
25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人) |
(四)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名单》
三、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所有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及同版电子照片);
(3)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所修学分证明;
往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收原件, 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若无工作单位可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简称“双少生”)还须提供: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要求户口簿首页,父、母户口页)、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2.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现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定向考生
定向考生,须提供定向协议书。
(四)享受政策加分考生
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须提供《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方式
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复试,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表4 传媒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及地点
日期 |
时间 |
项目 |
地点 |
考生注意事项 |
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 |
09:00-12:00 |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
南校区传媒学院二楼大厅 |
携带相关资料,接受资格审查 |
14:00-16:00 |
专业课笔试 |
南校区 第一教学楼 |
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
16:00-18:00; 18:00-20:00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南校区 传媒学院 |
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
2024年3月31日 (星期日) |
9:00-19:00 |
综合面试 |
南校区 第一教学楼 |
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抽签顺序进行 |
(三)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笔试
(1)新闻传播学(学术学位)
专业课笔试, 笔试科目为《新闻传播学理论综合》,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
专业课笔试, 笔试科目为《新闻传播学基本理论及其应用》,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
专业课笔试, 笔试科目为《影视理论与实务》,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4)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专业课测试的基础上须加试本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满分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依据。
2.综合面试
①专业素质面试:考生现场抽题,根据所抽取的试题作答。
考查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②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考生用英语作2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全程脱稿,考官现场随机提问,考生用英语回答。
综合面试在同一考场进行,先进行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再进行专业素质面试。
(四)复试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总分共计300分。
(1)学术学位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① 专业课笔试,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面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素质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2)专业学位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面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素质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3.复试成绩在我院网站公布,公示期内接收考生申请复核,敬请考生关注。
五、调剂
参照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办法进行,相关信息请关注传媒学院网站。
六、录取
(一)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折算成百分制,初试成绩占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五)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10个工作日。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见附件。
八、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各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括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九、监督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组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监察。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复试前须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2.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本办法由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文件和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
邮编:550025
邮箱:gzmu_yz@163.com
网址:http://yjsy.gzmu.edu.cn
联系部门: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51-83610705
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
电话:0851-88602267,邮箱: 748394984@qq.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邮编:550025
网址:http://cmxy.gzmu.edu.cn
电话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