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学业评价质量保障与监控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秋学期课程成绩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办法与程序
学生、任课教师参与,系部主任(包括学院教学督导)负责,学院先组织自评,再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考评。
二、考评对象
1. 所有承担2015级课程的任课教师(未列入课程成绩评价体系改革的教师除外);
2. 其他参与高年级课程成绩评价体系改革的任课教师。
三、《贵州民族大学2015-2016学年秋学期课程成绩评价考评表》的填写
1. 按照所授课程成绩评价体系改革方案的考核环节及评分标准,详细填写《贵州民族大学2015-2016学年秋学期课程成绩评价考评表》(见附件一);
2. 每门课程填写一份《贵州民族大学2015-2016学年秋学期课程成绩评价考评表》;
3. 未参加2015-2016学年秋学期课程成绩评价体系考核改革的课程不参加此次考评。
四、《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学业评价调查问卷》的填写
1. 为了解学生对实施学生学业评价体系改革的意见、建议和看法,请各学院组织所有参与课程成绩评价改革的班级填写《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学业评价调查问卷》(见附件三);
2. 填写人数:每班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其中,填写人数中学生干部不得超过10%;
3. 《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学业评价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是各系(部)考评任课教师的参考依据,请各学院认真收集、整理并保存。
五、送报时间及材料
请各学院于2015年12月22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科214室,材料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
1. 《贵州民族大学2015-2016学年秋学期课程成绩评价考评表》一式一份;
2. 《2015-2016学年秋学期课程成绩评价考评情况汇总表》(附件二)一份,每个学院填一份,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 纸质材料用档案袋装封,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XXX学院2015-2016学年秋学期课程成绩评价考评材料”;
4. 电子文档一起打包后命名为:“XXX学院2015-2016学年秋学期课程成绩评价考评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331680615@qq.com。
六、联系人
谭 棉:18285159611(669612);
唐川玲:18798088196(668196)。
附件:
1、贵州民族大学2015-2016学年秋学期课程成绩评价考评表;
2、2015-2016学年秋学期课程成绩评价考评情况汇总表;
3、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学业评价调查问卷。
贵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15年12月8日